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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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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有关意见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四类:

      (一)省部共建项目,含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科技平台项目,含临床研究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

      (三)科研基金项目;

      (四)技术成果项目,含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研发培育项目、推广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6年8月5日启动申报,2016年9月10日截止。

      三、申报程序

      (一)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通过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http://www.zjmed.org.cn/)申请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上报。

      (三)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先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一式10份),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2-3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答辩评审。

      (四)请各市、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填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zjswstkjc@163.com。

      四、名额分配

      (一)省部共建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1、重大项目:省市三甲医院每个单位限1项;2、重点项目:杭州、宁波、温州各3项,其他市各2项;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高等医学院校各4项。

      (二)科技平台项目:采取平台限额申报方式。每个平台申报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

      (三)其他类别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资质的基础上,面向全省择优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单位要求。项目面向全省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自主申报。因经费拨付渠道原因,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行配套。

      (二)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省部共建项目或重点临床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学科(后备)带头人,具备高级职称;科研基金项目不接受省级单位正高申请。申请人如已经在专家库中,应完成个人年度信息更新。

      (三)科研条件要求。省部共建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研究的项目,40%以上的课题组成员应取得实验动物培训合格证书;涉及病原微生物、干细胞研究内容须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干细胞管理相关规定。

      (四)平台管理要求。申请平台项目的重点学科应提供立项证明和建设经费配套证明;在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完成年度信息填报;今年在省医学重点学科网上发布信息15条以上。

      (五)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配套;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配套。

      (六)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2.申请人已承担1项省部共建项目或承担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其他项目2项及以上;

      3.重点学科承担在研平台项目2项及以上;

      4.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

      5.存在学术不端记录。

      六、其他事项

      因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64381940821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

      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朱炜,吴雅芳 87709357

      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林仁支 87709122

      附件: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将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提升医药卫生科技创新竞争力和贡献率为目标突出顶天、立地、惠民导向,申报要求立足优势、突出创新、注重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省医药卫生计划主要包括省部共建项目、科技平台项目、科研基金项目、技术成果项目等。

    一、省部共建项目

    (一)省部共建重大项目

    整合省内优势资源,以疾病为切入点,以疗效为评价标准,开展高水平研发及转化研究,实现医药卫生优势领域的领跑并跑。项目鼓励跨单位、多学科共同申报、强强联合、资源共享。具体领域如下:

    1.精准医疗:利用样本库资源和研究队列,挖掘肿瘤患者早期诊断、病情监测及预后评价的分子标志物,研发具有应用价值的基因诊断、液体活检等新技术产品。选择高发肿瘤(例如乳腺癌、肺腺癌、结肠癌等)进行分子分型,通过大样本、前瞻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或者注册登记研究,开展肿瘤不同亚型的综合治疗方案优选及评价研究,制定优化临床路径和规范化诊疗指南。

    2.重大慢病:针对心血管技术水平不均衡、治疗结果差异大等现状,依托多中心心血管数据库,建立心血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治疗方案,针对性评价改善措施对疗效和费用的影响,建立并优化临床诊疗路径,形成行之有效、易于应用的治疗关键技术,降低不同医院间心血管治疗结果的差异。

    3.出生缺陷: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低创单基因病和基因组病的筛查和诊断新技术,开发集成化设备、配套试剂及数据库,建立遗传病诊断技术平台及其临床应用规范体系。

    4.研发转化综合平台:有效整合集成省内外医药卫生研发资源,建立面向全省的医药科技研发转化平台,通过提供专业技术、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研发资源在全省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和共享利用,为解决研发最先一公里、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提供平台支撑。

    (二)省部共建重点项目

    围绕我省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问题和需求,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实现医药卫生重要领域的跟跑并跑,主要研究国内外医药卫生研究领域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临床学术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二、科技平台项目

    面向省卫生计生委在建和备案的重点学科、疾病研究中心、科技条件平台,围绕平台建设主攻方向开展研究。

    (一)临床研究项目

    紧紧围绕平台建设主攻方向,资助开展基于循证医学的临床研究或公共卫生研究,为建立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技术规范、公共卫生监测检测技术标准提供依据。

    (二)青年人才项目

    重点资助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开展创新研究,项目体现人才培养特性。

    三、科研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卫技人员开展临床应用研究,要求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四、技术成果项目

    (一)新技术产品研发及适宜技术培育项目

    新技术产品研发:开发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移动医疗产品、传感器与可穿戴医疗设备、基因检测、诊断辅助、医疗器械3D打印技术、生物安全产品等。申报项目要求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指标先进。

    适宜技术培育:紧密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需求,研究满足疾病诊疗、慢病管理、健康咨询、老年康复需求的适宜技术解决方案,培育的适宜技术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新技术产品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围绕临床技术需求,推广经筛选的适合我省需求的新技术产品及卫生适宜技术,重点面向市县和基层单位进行推广应用,并开展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