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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临时用工招聘启事(药剂科协议人员)

    日期:2022-08-17 来源:​党建工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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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特招聘临时用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药剂科(协议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医院药学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有药师资格证及相关药房工作经历优先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8月17开始,招满即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后山266号)行政楼7708室,电话:0579-89168169

    3.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证明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妇幼保健

                                                               202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