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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临时用工招聘启事(食堂编制外工人)

    日期:2023-02-13 来源:​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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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特招聘食堂勤杂工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食堂勤杂工

    2

    初中及以上 

    不限

    身体健康、体格强健,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213开始,招满即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后山266号)行政楼7708室,电话:0579-89168169

    3.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妇幼保健

    2023213